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创新服务指南—企业认定篇!
内蒙古科技创新服务指南
企业认定篇
对创新创业者来说,
看着自己的企业,
成长为科技型中小企业,
或是高新技术企业,
是多么有成就感的事。
然而,成为这样的企业,
是要经过严格的认定审核流程,
更可以享受真金白银的政策优惠。
Part1
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
基本条件
1.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2.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3.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
4.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
资助措施
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享受国家有关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申报时间
每年1月—10月,请及时关注自治区科技厅官方网站和创新内蒙古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通知。
主管部门
主管部门:自治区科技厅高新技术处
联系方式:0471-6328607
Part2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基本条件
1.成立一年以上。
2.企业拥有核心知识产权。
3.核心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4.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5.企业近三年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下列条件: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不低于5%的比例;5,000万元至2亿元的企业不低于4%的比例;2亿元以上的企业不低于3%的比例;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6.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7.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的要求。
8.企业申请认定前十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或严重违法行为。
资助措施
自认定当年起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30万元经费补助。
申报时间
每年4月—11月,请及时关注自治区科技厅官方网站和创新内蒙古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通知。
主管部门
主管部门:自治区科技厅高新技术处
联系方式:0471-6328607
(政策法规与监督处 科技宣传中心)
当前位置:
蒙公网安备15250202000353号